会议现场
2015年1月20日,中国商飞公司召开2015年项目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公司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总结2014年工作,部署2015年任务。会议提出,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齐心协力,乘胜前进,坚决打赢“三大战役”,加快建设“三大体系”,奋力开创我国大飞机事业新局面。
国务院大型飞机重大专项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彦仲,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杨拴昌,财政部国防司调研员姜隆富,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副巡视员王京玲,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第05办事处主任刘珊,中国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副局长、C919飞机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主任沈小明,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马静,ARJ21新支线飞机项目督查组组长杨育中等出席会议。中国商飞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金壮龙,总经理贺东风,公司领导薛利、史坚忠、田民、罗荣怀、吴光辉、刘林宗、赵越让出席会议。
在公司项目工作会上,金壮龙作了题为《下定决心 奋勇前行 为坚决打赢“三大战役”而努力奋斗》的讲话。贺东风主持项目工作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史坚忠、罗荣怀、吴光辉分别作了未来新型客机、ARJ21项目、C919项目工作报告。赵越让宣读了项目研制2014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在会议上,还签订了ARJ21新支线飞机项目、C919大型客机项目、未来新型客机、复合材料机翼研制攻关项目2015年责任令。
金壮龙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司在型号研制、三大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核心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成绩。他指出,2014年以来,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奋力拼搏,型号研制取得丰硕成果,COMAC管理体系、民机技术创新体系和我国民机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针对型号研制下一阶段工作,金壮龙强调,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公司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绝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对大飞机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公司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五个深刻领会”、“五个坚定不移”;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管控风险,吃透技术、加强攻关,齐心协力,统筹资源,咬定青山不放松,坚决打赢“三大战役”。以建立COMAC管理体系为主线、加快建设国际一流航空企业新进程,以建设民机技术创新体系为主线、积极探索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新路子,以建设我国民机产业体系为主线、奋力开创民用航空产业发展新模式,大力推进“三大体系”建设;坚持“遵循适航规律、遵守适航标准、尊重局方意见”的“三遵(尊)”原则,牢固树立适航意识,准确理解适航条款,坚决贯彻适航条款,统筹建设适航能力,不断提升适航取证能力和持续适航能力。要坚持质量安全第一,坚持“精湛设计、精益制造、精诚服务、精益求精”,打造精品工程,坚决做到“飞机不带安全隐患上天”,确保运营安全、生产安全、试飞安全;始终坚持“四个长期”、“勤俭研制大飞机”,一以贯之、锲而不舍、扎扎实实、脚踏实地,做到“安、专、迷”,弘扬航空报国精神,培育大飞机精神。他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和项目研制全线牢记使命,勇挑重担,下定决心,奋勇前行,坚决打赢“三大战役”,加快建设“三大体系”,奋力开创我国民用航空产业发展新局面。
贺东风要求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传达好、消化好、落实好项目工作会议精神。他强调,要敢“拼”,做到继续拼搏、继续奋斗;要求“稳”,确保功能性能到位、质量适航到位、外部需求到位;要能“盯”,盯产品、盯任务、盯落实;要适“变”,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常态、新变化,加强和供应商的合作交流,打造“生命共同体”,和供应商一起成长、一起进步,不断推进项目研制迈上新的更高台阶。
杨拴昌、姜隆富、王京玲、沈小明对中国商飞公司型号研制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对公司“四个长期”的作风表示敬佩,希望中国商飞公司再接再厉,及时全面总结ARJ21项目的经验,为后续型号研制开辟道路;要关注安全,稳定队伍,完善体系;要加强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要梳理风险点,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国家有关部委将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中国商飞公司型号研制和发展建设,共同推动中国民机产业向前发展。
会上,公司科技质量部、适航管理部负责人分别作了项目质量工作报告和项目适航工作报告。ARJ21项目、C919项目、未来新型客机项目研制团队的代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本次会议将原来需要三个半天的三个项目工作会议合并,用半天时间召开。
公司高管,ARJ21项目督查组,公司专家咨询组,中航工业集团相关负责人,公司业务总监,专业总师,科技委常委,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型号总(副总)设计师、型号总会计师、型号总质量师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型号项目1级及以上IPT团队负责人、2级IPT团队项目经理代表,成都航空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金壮龙在项目工作会上讲话
贺东风主持会议
签订项目责任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