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吕楠芳报道:包机游海岛,回程时却遭遇航空公司因各种原因被动甚至主动“甩客”,滞留数天后才得以回国(见羊城晚报11月4日A4版报道),近年来这种现象频频发生。14日,中国民航局宣布,将采取一系列措施着手整顿国际航线航班运营秩序,接连发生航班延误而未能妥善安排旅客的航空公司或将面临停飞处罚。
包机连续运营不得超过3个月
所谓包机,指的是航空公司依据和包机人签订的合同,进行点与点之间的不定期飞行。
由于北上广以外的多数二三线城市国际航线网络不发达,没有定期航班飞往国外旅游热门目的地,经常要到大城市中转,一些航空公司和旅行社发现其中商机,便协议向市场提供包机服务。一般来说,不定期飞行不允许在有定期航班服务的航线上进行,也不允许航空公司直接面向公众售票。
尽管早在2006年民航局就已公布《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细则》,但一直以来,由于介入包机市场的航空公司质素参差不齐,不能严格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造成包机市场乱象频出。
民航局14日发布指令,要求航空公司在包机申请未得到民航局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组织客源并销售,不得进行广告宣传。对因包机未获批准而擅自组织旅客的,航空公司将承担责任,并妥善安排旅客,消除影响。此外,不定期飞行及包机不得影响定期航班运营,原则上不得连续经营超过3个月。
国际航班正常率不得低于80%
民航局明确要求,国际航线的包机航班计划执行率及正常率不得低于80%。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中外航空公司经营往返于中国的国际定期航班。
民航局要求,各航空公司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航线、班次、班期、机型及起降时刻执行航班计划,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取消航班计划。
民航局将建立航班计划执行率及正常率考核制度,对航季内航班计划执行率及正常率不足80%的航空公司,将调减其航班班次。
据了解,民航局及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将定期对国际航线航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航班执行率及正常性差、接连发生航班延误而未能妥善安排旅客的航空公司,民航局将依据相关规定要求调减其航班量,情节严重的,将停止受理其新增航线航班及不定期飞行的申请。